【收藏】山东各市最新标准化奖励政策——威海、临沂、德州篇
威海
政策依据:《威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 2020年1月1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国际标准 | 主持修订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 参与制定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参与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资助。 |
国家标准 | 主持制定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 主持修订的,给予不超过25万元资助; 参与制定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资助; 参与修订的,给予不超过7.5万元资助。 |
行业标准 | 主持制定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助; 主持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参与制定的,给予不超过6万元资助; 参与修订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资助。 |
地方标准 | 主持制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主持修订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 参与制定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资助; 参与修订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资助。 |
团体标准 | 主持制定联盟标准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试点示范和其他 | 对承担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30万元资助; 对承担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或推广应用平台工作的,给予10万元资助; 对获得认定的企业标准“领跑者”的,给予10万元资助; 对获得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10万元资助; 对获得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5万元资助。 |
临沂
政策依据:临政办字(2019)11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19 年11月15日施行。有效期:2024年11月14日 |
国际标准 | 主导、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奖励不高于100万元,修订国际标准,不高于50万元; |
国家标准 | 主导、主持制定国家标准,奖励不高于50万元,国家标准修订不高于30万元; |
行业标准 | 主导、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奖励不高于30万元,行业标准修订不高于20万元; |
地方标准 | 主导、主持制定省级地方标准,奖励不高于20万元,市级地方标准不高于10万,省级地方标准修订,奖励不高于10万元。 |
团体标准 | 主导、主持团体标准制定的,不高于5万元。 |
试点示范和其他 | 1、新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工作组(WG)工作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激励;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工作组(WG)工作的,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激励;新承担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不高于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 2、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资助激励;承担省级标准化试点,给予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 3、获得国家、省、市企业标准“领跑者”荣誉的,分别给予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 4、获批创建区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领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省级标准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 5、获得5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资助激励;获得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给予不高于5万元一次性创新激励。 6、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给予不高于10万元。 |
德州
政策依据:德市监标字(2019)185号《德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 2019年10月14日实施 有效期:2021年12月31日 |
国际标准 | 主导国际标准一次性资助额度不高于10万元; 参与不超过主导制定同级标准资助额度的54%进行奖励。 |
国家标准 | 主导国家标准一次性资助额度不高于5万元; 参与不超过主导制定同级标准资助额度的54%进行奖励。 |
行业标准 | 主导行业标准一次性资助额度不高于2万元; 参与不超过主导制定同级标准资助额度的54%进行奖励。 |
地方标准 | 主导地方标准一次性资助额度不高于1万元; 参与不超过主导制定同级标准资助额度的54%进行奖励。 |
团体标准 | 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一次性资助额度不高于1万元。 |
试点示范和其他 | 1、对每个标准化创新平台(实训基地),一次性资助额度不高于10万元; 2、对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资助额度分别不高于10万元、5万元;对承担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资助额度分别不高于5万元、2万元; 3、起到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国家级、省级项目一次性资助额度分别不高于5万元、2万元。 |
(来源: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