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
首 页 协会介绍 党建学习 会员风采 标准与创新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贸易摩擦预警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 食品产业安全监测预警与分析对策 (2024年第1期)


根据省商务厅印发《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鲁商字〔2022〕114号)工作要求,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针对2024年1月份我国食品进出口检验风险情况预警信息进行了归集整理、分析研判并及时发布第1期预警信息。

一、自2023年12月30日起,新加坡卫生部宣布在新加坡特定场所销售的鲜制饮料将实施营养等级(Nutri-Grade)标签要求和广告禁令(来源广东省WTO/TBT中心)。适用于以下地区销售的现制饮料。如零售环境(如食品和饮料(F&B)网点、餐饮场所以及数字平台)和非零售环境(如酒店、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儿童保育设施)。相关措施主要如下:

1.鲜制饮料必须根据饮料中糖和饱和脂肪含量的营养等级分级,共分为“A”“B”“C”或“D”级;

2.等级为“C”或“D”的鲜制饮料或预包装饮料出售时,必须将营养等级标示在饮料旁(实体菜单或线上菜单),并可以在菜单上使用简化营养等级标志来列出多个选项。而等级为“A”或“B”的可选择是否标注;

3.可添加配料(如珍珠、果冻、冰淇淋和鲜奶油)在鲜制饮料中必须标示其含糖量;

4.禁止发布营养等级为“D”级鲜制饮料的促销广告。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新加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国和新加坡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进行营养等级标注。

二、2024年1月1日,自2020年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修订了《1985食品条例》中的定量成分声明和营养标签要求正式实施(来源南亚标准研究暨成都技术贸易措施)。主要变化内容:

1.标签上强调的成分或对食品特性密切相关的成分需要有定量成分声明(QUID),如采取该成分的重量或体积的百分比的形式;

2.使用功能类别和国际编号系统(INS)编号来识别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选项。对于没有INS编号的添加剂,必须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和名称;

3.使用“wholegrain”(含全谷物制作的产品)或“wholemeal”(全麦制作的产品)需要满足额外的标签要求。包括乳制品在内的许多以前豁免的产品目前都需要加贴营养标签。

目前,马来西亚允许轻微标签不合规的产品在该国申请重新贴标签。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马来西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国和马来西亚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进行营养标注。

三、2024年1月2日,巴拉圭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发布决议草案(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拟制订《家禽肉制品销售的卫生要求和条件》,意见和建议自发布之日起30天之内截止。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要求;

2.设施。专门销售或分销家禽肉制品及其切块的企业必须拥有必要的冷藏设施。产品销售温度对于冷藏禽类必须在-24之间,对于冷冻禽类不得高于-18

3.禽类解冻肉制品及其切块的销售,必须标识 “解冻鸡肉”“请勿重新冻结”,解冻产品的最长保质期为3天。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巴拉圭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国和巴拉圭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禽类解冻肉制品及其切块进行标识。

四、2024年1月3日,意大利发布2024/0003/IT号文件(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拟修订火腿及火腿肠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4月4日。主要内容:

1.修订熟火腿的定义;

2.熟火腿、生火腿、火腿肠等产品允许使用的原料及生产加工方法。如熟火腿允许使用酒、醋、糖、葡萄糖、果糖、牛奶蛋白、大豆蛋白、天然或物理改性淀粉、调味剂、允许的添加剂等;盐水制备、腌制、塑形、热处理、巴氏灭菌等工艺过程;

3.感官特性。熟火腿的包装内无液体、呈粉红色、肉质紧密等要求;

4.销售要求。预包装熟火腿保存温度不得高于4,可以真空或常压包装出售;精选熟火腿水分含量<76.5%、高品质熟火腿不允许使用除抗坏血酸和异抗坏血酸、味精、乳酸盐、氯化钾或钠之外的其他添加剂。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意大利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意大利发布的文件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预案,严格按照我国和意大利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把好原料筛选、原料预处理等生产过程质量技术控制。

五、2024年1月3日,比利时联邦食品安全局发布关于牛肉可追溯性和标签的官方通报(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主要内容如下:

1.目的和要点。除一般的可追溯性和标签要求外,特别明确牛肉的可追溯性和标签要求;在欧盟销售牛肉的所有经营者都必须在生产和销售的各个阶段使用识别(标签)和登记系统,除了欧盟范围内的义务外,在国家层面上还制定了一些额外的要求,该通报就标识和注册系统提供了具体指导;

2.适用范围。任何年龄段的新鲜、冷藏或冷冻牛肉(包括水牛(Bubalus babalis)和美洲野牛(Bison)品种、新鲜碎牛肉、隔膜等)(对于含有多个品种的新鲜混合肉制品,只有当牛肉比例超过50%时,才必须贴上牛肉的特定标签)。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比利时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比利时联邦食品安全局发布的通报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预案,严格按照我国和比利时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按照要求对牛肉进行可追溯性和标签标识。

 六、2024年1月8日、10日、11日韩国食药部分别发布通报和海关检查计划(来源TBTSPS技贸观察、食品伙伴网和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一)2024年1月8日,韩国发布通报,修订《保健功能食品标准》,评议期截止至2024年3月8日。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了单独批准的功能原材料的功能成分(或指示成分)的相关要求;

2.增加了维生素K2作为维生素K的原料;

3.新增了反映食品标准的“检测方法应用表”,以便提供准确信息;

4.建立了不同组分的测试方法。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韩国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韩国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我国和韩国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把好原料筛选、原料预处理等生产过程质量技术控制。

(二)2024年1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加强2024年度春节食品的进口检查计划。检查时间为2024.1.15~2024.2.2。

1.检查方法。农产品(各出口公司、各包装场所1次)、水产品(各生产公司1次)、畜产品(各工厂1次)、加工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各生产公司1次以上)。

2.检查对象及检查项目: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分类

品种名称

农产品

(9种)

蕨菜、紫萁

铅、镉

干桔梗(新鲜)、栗子(脱壳)

二氧化硫

木耳、香菇、大葱、胡萝卜、洋葱

农药(510种)

畜产品

(3种)

调味肉、粉碎加工肉制品、排骨加工品

焦油色素

苯并芘(仅限烟熏制品)

水产品

(6种)

明太鱼(冷冻、干燥)、鲷鱼(冷冻)、章鱼(冷冻)、贝类(冷冻、肉)

*与其他细节处理形式无关

汞、铅、镉

虾类(冷冻)、大黄鱼(冷冻)

*与其他细节处理形式无关

硝基呋喃类

单诺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

乙氧喹啉(仅限大黄鱼)

加工食品

(15种)

果蔬加工品(煮蕨菜、煮紫萁)

铅、镉

花生或坚果制品

总黄曲霉毒素、沙门氏菌

食用油脂类(大豆油、玉米胚芽油、油菜籽油、糙米油、芝麻油、压榨芝麻油、苏子油、压榨苏子油、红花油、葵花籽油、棉籽油、落花生油、橄榄油)

酸价、苯并芘、

总黄曲霉毒素

(仅限花生油)

健康功能食品

(所有品类)

单一营养成分、复合营养成分产品

营养成分含量

*主要检查含有3种以下营养成分的产品

单一功能性产品、复合功能性产品

功能性成分含量

*主要检查含有3种以下功能性成分的产品

营养素、功能性复合产品

营养成分、功能性成分含量

*主要检查含有3种以下营养成分、功能性成分的产品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韩国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的通告信息,严格按照我国和韩国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进行进出口检测项目。

(三)2024年1月11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4年进口食品海关检查计划(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以确保食品在进口(通关)阶段的安全和质量,加强安全管理,同时支持检查系统的高效运行和及时通关。主要内容如下:

1.2024年进口食品海关查验计划的制定与运行。

1)扩大规划检查目标。计划检查的范围将扩大到包括季节性消费量大食材(红鲷鱼、黄花鱼等)、通过玩具引起儿童好奇心的糖果产品;

2)扩大畜牧水产品兽药检验项目。牛、猪肉、鸡、蛋、鱼检测兽药从约70种扩大到约150种;

3)加强现场检查。重点是以海关套利为目的虚假申报加工食品或农产品,感官检验农林产品从21项扩展到24项,如红辣椒、咖啡豆、香菜、黄芪、芝麻等;虚假申报事项(5项),如芝麻、磨砂籽、花生、大米、绿豆;此外,还将扩大对可能欺骗消费者的进口海产品进行现场检查。

2.推进完善进口食品海关稽查制度。

1)缩短畜产品检验周期;

2)扩大计划进口货物加急通关范围。为确保食品原料的稳定供应,原先只适用于优秀进口商进口产品、自产精炼加工原料、食用香精等商品的“计划进口快速通关制度”,现扩大到到用于制造出口食品的原料;此外,对于计划进口的通过虚假或欺诈手段获批加急通关的,将建立跟踪管理制度。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韩国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韩国食药部发布的通告信息,严格按照我国和韩国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进行进出口检测项目。

七、2024年1月9日,哥伦比亚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咨询文件(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拟制订食品中反式脂肪和饱和脂肪标准技术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3月9日。主要内容:

1.范围及定义;

2.一般要求。直接销售给消费者食品的脂肪、植物油和涂抹人造奶油中中反式脂肪酸含量<2g/100g脂肪,原料油脂中反式脂肪酸含量<5g/100g脂肪;动物脂肪中天然存在的反式脂肪酸含量无要求;饱和脂肪酸含量每份≥0.5g必须以强制方式在营养信息表中标明;每份食物的反式脂肪总含量低于0.5g,可以表述为“0”;

3.检查及控制措施。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哥伦比亚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哥伦比亚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文件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预案,严格按照我国和哥伦比亚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把好原料筛选、原料预处理等生产过程质量技术控制。

八、2024年1月9日,瑞士联邦委员会发布AS20249号公告(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修订食品条例,自2024年2月1日实施。主要内容:

1.修订新食品定义;

2.干香草和香料辐照处理原则;

3.预包装食品标识信息。烘焙食品要标识含有可能引起过敏或其他不良反应的成分;不建议患有过敏或不耐受的人食用这些烘焙食品;标注原产地;

4.需边界控制的进口食品在检查站需提供官方证书原件,每批货物必须标有识别码,每个单独包装都必须标有代码。官方证书的要求。由原产国主管当局签发,使用瑞士官方语言或英语,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四个月或自实验室分析结果之日起六个月;

5.过渡期规定。2025年1月31日之前可按照原法规生产加工和进口食品,直至保质期内销售完毕。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瑞士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瑞士联邦委员会发布的公告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预案,严格按照我国和瑞士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标识。

九、2024年1月11日,乌克兰农业政策和粮食部发布关于果酱、果冻、果酱和甜栗子泥的相关规定(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自发布六个月后生效。主要内容:

1.各种产品的术语和定义;

2.标签食品名称按使用水果的质量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标明所用水果的名称;使用由三种或以上水果,则名称可由“水果混合物”等取代,水果含量以“每100g食品由水果制成(以克计)”表示,总糖含量以“每100g总糖含量(以克计)”表示;

3.生产每1000g不同品质级数果酱时的水果用量要求(如普通品质:腰果160g、百香果60g;特级:腰果230g、百香果80g等);

4.生产普通品质果酱、果冻、非柑橘类果酱、甜栗子泥时,水果、果肉、果泥等可进行加热、冷却、冻干干燥、使用二氧化硫等加工处理,可加入蜂蜜酒类香料等成分;

5.其他各类水果在生产时的规定(如柑橘类果皮、天竺葵叶可用于生产果冻,生产草莓、覆盆子、醋栗、红醋栗和李子果酱果冻时,可以添加甜菜根汁等)。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乌克兰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乌克兰农业政策和粮食部发布的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预案,严格按照我国和乌克兰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把好原料筛选、原料预处理等生产过程质量技术控制。

十、2024年1月12日,立陶宛国家食品和兽医局发布第2024-00433号公告(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制订碎肉制品标签要求,自2024年2月15日实施。主要内容:

1.范围及定义;

2.碎肉标签的特殊要求。必须注明所生产的碎肉的动物的类型(肉末是由多种动物的肉制成的,则在标签必须注明每种动物类型);以百分比形式标明其所含各种肉类的成分含量;必须注明脂肪含量百分比;必须标明国家识别标志;

3.碎肉的实验室检测项目。脂肪含量、微生物项目。

因此,建议我省进出口立陶宛的食品企业随时关注立陶宛国家食品和兽医局发布的公告信息,严格按照我国和立陶宛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标签标识。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

2024年1月25日

指导专家:郭友武

攥稿人:孙春霞、刘如唯、吴相萌、张琳、江腾、杨艺

联系人:孙春霞0531-86927359/15863187753(同微信号)

 箱:sdspgyxh@163.com

 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73-1号历山名郡C3座504室

 


主报:山东省商务厅

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统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