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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更新葡萄酒生产行业指南


2025年10月29日,瑞典食品监管机构(Livsmedelsverket)发布最新葡萄酒 生产行业指南,重点关注了关于标签的部分,主要更新内容如下:葡萄酒需强制 标注品类(如白葡萄酒、起泡酒)、产地(如瑞典产葡萄酒)、标称容量(字体大小按容量区间需≥2-5mm) 、 实际酒精度(误差≤0.5%,字体≥1.2mm) 、 装 瓶企业(起泡酒额外标生产商)、批次号,以及营养成分与配料表(可通过QR码提供,且QR 码不可收集用户数据、不与销售信息混放,能量值可简化标“E”)。

同时必须标注过敏原,包括总含量>10mg/L的二氧化硫(≤10mg/L 需列入配料 表但不突出)、用作澄清剂的鸡蛋/牛奶成分,且过敏原标注需用瑞典语以 “innehaller”开头(如“innehaller sulfiter”含亚硫酸盐);自愿标注内容包括糖含量、年份、葡萄品种(需向食品局申请)、生产工艺表述,“e-标注”(代表包装容量合规)也为自愿但需经认证(手动检测每瓶容量的企业可豁免);脱醇 葡萄酒需特殊标注,酒精度≤0.5%标“avalkoholiserad” (脱醇),0.5%<酒精 度<品种最低酒精度标“delvisavalkoholiserad”(部分脱醇),酒精度<10%还需标“最佳饮用日期”,所有强制标注信息需在标签同一可视区域,字体清晰可辨且不可擦除,参考依据为(EU)1308/2013 、(EU)2019/33及瑞典相关法规,行业组织还提供《葡萄酒标签指南》作为补充参考。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