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关于为应对2026/2027营销年度德国葡萄酒行业市场动荡而采取的临时性特殊危机蒸馏措施
2026年8月3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7月31日,欧盟委员会颁布授权条例(EU)2026/1913《关于为应对2026/2027营销年度德国葡萄酒行业市场动荡而采取的临时性特殊危机蒸馏措施》。主要内容为:
(1)欧盟将向德国提供总额为14160000欧元的财政支持,用于资助第2条规定的临时性特殊危机蒸馏措施,但须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
(2)葡萄酒临时危机蒸馏。可对在德国境内符腾堡和莱茵黑森葡萄酒产区生产的、受原产地名称保护的红葡萄酒和桃红葡萄酒的蒸馏提供支持。为避免扭曲竞争,第1款所述受资助蒸馏所产生的酒精应仅用于工业用途,包括消毒、制药或能源用途。第1款所述补贴的受益对象应为生产或销售《欧盟法规(EU)No 1308/2013》附件七第二部分所列葡萄产品的葡萄酒企业、葡萄酒生产者组织、葡萄酒合作社。仅向蒸馏商供应葡萄酒以及对该葡萄酒进行蒸馏所产生的费用方可获得支持。增值税不得纳入支持范围。根据本措施进行蒸馏的葡萄酒应符合在欧盟境内销售的要求;
(3)通知与监管。德国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向欧盟委员会通报以下内容:(a)各地区及各类符合条件的葡萄酒(按颜色分类)从市场上撤回的数量;(b)根据本条例交付并蒸馏的葡萄酒所生产的酒精体积;(c)根据第1条第(1)款授予的欧盟财政支持。本条所述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的通知,应按照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17/1183(3)进行。关于本条例规定的特殊危机蒸馏措施,德国主管当局应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U)2021/2116(4)第59条和第60条的规定,开展行政检查和现场检查,以核实葡萄酒的合格性,并确认危机蒸馏操作的实施是否符合所有适用条件和要求;
(4)该条例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且在所有成员国具有全面的效力,并直接适用。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601913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