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制订山羊奶及调味山羊奶等产品标准
日期:2026-08-17
2026年8月4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在政府公报的第143卷特刊185G第12页发布第470号公告,制订山羊奶及调味山羊奶等产品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山羊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山羊奶特有的气味和味道,蛋白质含量不低于2.8%等;巴氏杀菌奶中大肠埃希氏菌≤50000cfu/ml,超高温灭菌乳大肠埃希氏菌不得检出;山羊奶粉含水量≤5%,菌落总数≤1000000cfu/g,大肠埃希氏菌不得检出;
(2)标签。食品名称中或食品名称的说明中要包含:“山羊奶”“山羊奶粉”等字样;产品名称中也要体现处理方式如:“巴氏杀菌”“灭菌”“UHT”等字样;
(3)过渡期。该公告生效后2年内生产、加工、进口的山羊奶产品须遵守该相关规定。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23872.pdf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